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张家口住房限购政策: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2)

2017-05-27 09:02:52    河北日报(石家庄)  参与评论()人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严格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

各级国土、住建、规划、审批、物价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销)售价格的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要严厉打击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捆绑搭售,以及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关键词: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