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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司法解释暴击个人信息贩子:从严量刑 最高判7年(2)

2017-05-16 12:08:3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因此,在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下,如果卢某没有任何自愿认罪等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表现,就其案件所涉个人信息或非法所得的数额来看,他的犯罪行为应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档次应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此同时,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罚金标准,即“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所以,卢某的罚金数额如果以现在的标准来判将远不止40000元。

肖波称,最高法此前公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也存在上述问题。其中有一些涉及个人信息几十万条、非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案例,按照现在的标准需要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事实上,此前有侵犯个人信息超过一亿多条的案件,却仅以三年以下量刑。

根据无讼网公开的侵犯个人信息罪数量来看,从2015年开始此罪的发生率有明显的上升趋势,2015年公开判决234例,2016年352例,2017年至今则已经有109例被公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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