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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项目融资难 PPP专项债应运而生(2)

2017-05-10 13:35:2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泰证券认为,从发行条件来看,发行项目收益债可不设置差额补偿机制,发行条件有所放宽;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募集资金既可以用于 PPP 项目建设、运营,又可偿还已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用途十分灵活;从融资成本来看,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可以有效地为 PPP 项目资金定价,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打通PPP全生命周期

对于建设期的PPP项目融资来说,黄华珍指出,此次制度推出有着很强的意义,PPP专项债在项目建设期发行,可以与PPP资产证券化二者形成互补,从而有效覆盖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泰证券也认为,PPP项目专项债的发行可极大支持项目建设期的融资需求,解决PPP项目进入问题;PPP资产证券化可解决投资者退出需求,二者将形成前端+后端有效互补。

相比于一直以来依赖政府信用的城投债,黄华珍认为,PPP专项债的推出,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另外,债券本身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尤其对于资质一般的平台主体,在拓展融资渠道上有着很强的意义。

近日,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下称“50号文”)中确指出,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区县级的PPP项目的资金来源,其实是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分别向银行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50号文”明确指出,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刘学智认为,“50号文”的出台,有助于地方债务风险的防控与疏导。

中信证券研究员吕品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PPP专项债的推出,与“50号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的同时,保障PPP项目合理合规的融资渠道,有着开正门堵旁门的功效。

中泰证券认为,50号文和《指引》的同步推出,实际上是通过对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的限制,倒逼政府转向规范的PPP模式,客观上将大大推进PPP的健康持续发展。

仍需配套评级

不难发现,PPP推出以来,政府支持力度不减。今年以来,PPP项目落地率稳步提升,投资额再创新高。根据财政部PPP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入库PPP项目合计12287个,投资额14.6万亿元,比上月末净增项目503个、投资额6114亿元;比去年末净增项目1027个、投资额10686亿元;比去年同期净增项目4566个、投资额578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