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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2016年年报:跨境资金流出放缓,资本项逆差有望收窄(2)

2017-05-05 09:26:4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二是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综合实力和全球资源配置需求的提升,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迎来高速增长期,在经历了短期的快速增长后,企业的投资风险意识逐步增强,对外投资将会更加理性和平稳。

三是在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方面,我国实施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QFII)外汇管理改革等政策,政策效果已开始显现,未来将继续吸引跨境资金持续流入。

四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的格局。

资本市场开放促资金流入

2016年,外汇局在资本市场开放加速方面的诸多举措,使得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更加便捷。主要的成果包括几个方面:合格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沪(深)港通及基金互认等制度的出台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便利,资本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显著提升。

首先,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和RQFII)改革,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2016年2月和8月,外汇局先后发文,分别对QFII及RQFII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这两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QFII/RQFII额度上限和汇入期要求,简化额度审批管理,QFII/RQFII可根据其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自动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基础额度内额度申请无须审批。允许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改革后,QFII和RQFII项下管理原则趋于统一,大大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程度。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批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RQFII机构获批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

其次,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更加便利。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开放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去年5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对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外汇登记管理,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汇出入无须核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锁定期、汇出比例和额度限制,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