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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胜二期百亿民生工程或再入泥潭 似大风厂事件(3)

2017-05-03 10:59:18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庄胜二期批准用地时间是2004年8月31日。约定开工日期为2005年2月27日,约定竣工时间为2006年8月20日。然而,这一拆迁进程持续了十余年。庄胜二期还因此曾登上全国闲置土地黑名单。

另据此前庄胜集团网站公开资料显示,庄胜二期规划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将建67栋楼。东区的商住楼已全部入住,即芳庭苑及芳芷苑。而西区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的建筑由于迟迟未动迁而无法动工。

据环球网财经了解,十余年中,庄胜二期区域内居民陆续搬迁,最后400多户居民的搬迁进展一再拖延,开发商与居民双方一直未能就拆迁补偿款达成一致。到2012年,庄胜持有的庄胜二期已全部过期。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中信国安接手。

中信国安在取得信达置业的股权后,迅速利用自身的地产开发经验和资金优势对庄胜二期进行了开发,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投入近200亿元解决了历时15年没有解决的各种问题,并妥善安置了所涉及的所有被拆迁人员,改善了拆迁范围内的区域环境,使得整个项目重新取得了生机,项目的开发的也取得了地产投资者的认可,销售情况良好。

杨静女士说,但这一切皆有可能因为高院的二审判决被打回原形,甚至情况更糟,因为中信国安对庄胜二期的开发是整体规划,除了已销售出去的房屋外,还有一大批拆迁居民正在等待回迁,而如果执行二审判决,中信国安根本没有条件兑现原有承诺。而且,已销售出去的房屋的很多基础设施,比如车库、消防通道等都是和后面要建设的楼盘共同使用的。

网友围观 判决应尊重事实

庄胜二期纠纷案件的终审判决一出,便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围观。

有网友表示,“虽然信达投资在转让信达置业的股权时确有瑕疵,但从结果看,并未对庄胜造成严重的后果,且解决了首都一块“顽疾”,是个大好事。”

也有网友表示,“如真按终审判决执行,庄胜是不是有不劳而获,恶意兴讼的嫌疑?庄胜能有钱继续后续的开发,给被拆迁老百姓一个安稳的家吗?十几年都没开发好,别人花几百亿把事摆平了,这个时候来摘果子,不地道。”

同时也有法律人士表示,从整个事情来看,信达投资和庄胜在信达投资转让项目公司股份前,已经签订了公司章程,庄胜也注入了资金,并且双方签订项目公司章程,章程也是双方合作的真实意思表示,虽然庄胜20%尚未完成工商登记,但事实上庄胜已成为信达置业实际股东。因此,信达没有违反框架协议9.2条约定。

该法学人士还表示, 信达、国安一直为庄胜保留20%入股通道,庄胜入股20%的权利可以实现,因此,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国安收购信达置业后,通过强大的开发实力顺利取得项目各项手续、完成信达和庄胜都未能推进的拆迁,已实现良好销售,客观上实现了信达置业项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中信国安也曾致函庄胜要求入股,客观上使得庄胜可期的20%股权增值,使庄胜入股期待权的利益最大化。

环球网财经就以上情况联系并致函庄胜,截至发稿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