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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胜二期百亿民生工程或再入泥潭 似大风厂事件

2017-05-03 10:59:18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一案两判 百亿民生工程或再入泥潭)

近期,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空前热播,剧中法官陈清泉一纸判决将大风厂价值数亿的土地廉价判给了山水集团,使得大风厂上千职工和政府对立,并发生职工伤亡事件,不但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还丧失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十分恶劣。

无独有偶,上述部分剧情正在现实中上演。一项距离长安街不足200米,已筹划、开工了17年的危房改造工程——“庄胜二期”正在因一份判决将陷入停摆,甚至倒退到比最初还要纷乱的困境。

法槌落下 “大风厂事件”不能重现

2017年3月24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信达置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想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庄胜地产或庄胜)返还其根据《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书》(下称框架协议)、《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三)》(下称补充协议三)取得的庄胜二期A、C、D、E、F、G地块权益,并移交项目资料。

判决还要求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庄胜地产支付违约金10亿元,信达置业对该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时,我们整个公司全懵了,觉得不可思议。”中信国安方面法律顾问杨静女士告诉环球网财经。

杨静女士介绍说,2012年9月27日,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所)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委托协议》,委托金交所就信达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信达置业100%股权事宜为信达投资提供产权交易服务。次日,金交所便对信达投资转让其持有信达置业股权进行了挂牌公告,挂牌价格为13.6亿元人民币。同时,按照挂牌条件,受让方国安集团还需向原股东偿还借款约23亿元左右。

2012年11月1日,信达投资与中信国安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信达投资将其持有的信达置业的100%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6亿元。双方约定,中信国安承继履行信达投资于庄胜签署的《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三》及其附件包括《增资扩股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约定。环球网财经就以上情况联系并致函庄胜,截至发稿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