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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首席连平:全球大力“减税”,我国税改力度不足(6)

2017-05-02 11:40: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需要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由于税制改革滞后,不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了筹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资金,地方政府融资需求和收费趋向较强。因此,需要加快地方税费改革步伐,例如排污费改为环保税。

3.大幅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近年来出台大量减税降费措施,但企业普遍反映税负感仍然很重,主要在于企业经营综合成本走高以及税费结构改革不彻底两方面原因。在现行税制下,无论企业盈利状况如何,即便是亏损,也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再加上各类收费、基金、乱摊派和乱罚款等,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感。

在经济繁荣时期企业的税负感往往不强,当前经济下行叠加各类要素成本的上涨,企业税负感重的问题就凸显出来。未来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

一是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在国际降税新潮流下,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已是迫在眉睫,企业所得税法修改应实质性推进。

二是降低增值税率。增值税税率从4档简并为3档,仍是不够的,应进一步降低营改增之后的税收强度。

三是减少合并间接税项目和收费项目。涉企收税项目繁多,不完全统计就有10多项,加上各类收费项目,至少有几十项,应减少、简化。

四是改善营商环境降低综合成本。完善市场机制,从企业实际出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用能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综合成本。

4.开展个人综合所得税改革

全球大概有80%以上的国家对个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中国属于少数采取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个税改革方案经过多年来的讨论研究,目前仍未见实质性推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个税改革已迫在眉睫,需要增强个税均贫富的能力,起到“提低、扩中、限高”的作用,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成长。

一是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对纳税人的各种收入的应纳税所得进行综合征收,扩大减除费用范围和标准,将家庭教育支出、医疗费用、房贷利息、房租等设置成独立的扣除项目,在税前扣除。

二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在现行的个税体制下,最容易征收的是工资薪金。3500元的起征点仍然偏低,税负承担最重的是中等收入者和一、二线城市的工薪阶层,不仅加重了个人负担,还影响消费支出,应尽快上调。

三是研究制定调节能力强的各类税种。加快研究制定财产税、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不但增强税收的贫富调节能力,还能一定程度弥补企业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收入减少。(连平系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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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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