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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POS机预授权空套1亿 发卡行、收单方和银联谁该背锅(3)

2017-04-27 14:12:2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因此,由于在本案中商户非法经营,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刷卡套现,造成南粤银行损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决汇联支付应偿付南粤银行的全部损失及利息。

然而,汇联支付此后上诉表示不服判决,认为南粤银行违规向15家商户开放“预授权交易”权限,而且没有告知汇联支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预授权交易只普遍存在于酒店和租车等特定行业,而这15家商户不符合银行对其开放预授权的标准。因此,南粤银行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同时,由于涉案商户所申请的POS机为“T+1”结算类型,即为收单行及发卡行可以预留出至少一天的审查和应对时间。而且预授权交易时,其交易数据包是同时到达发卡行、收单行后台交易及管理系统的。但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过亿的预授权交易金额却被放行无阻。因此,汇联支付方面认为,此次交易损失也是由于南粤银行放弃日常审核义务及存在的风险管理漏洞所造成的。无论是发卡行、收单行均应按风控规则审核POS商户的预授权交易权限、持卡人交易是否正常等交易信息。

最终法院接受汇联支付的上诉意见,承认未考虑南粤银行对损失造成也存在过错,从而减少汇联支付的赔偿金额,损失由南粤银行和汇联支付共同承担。

编辑:林洁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