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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监管排查“现金贷” 行业规模估测达万亿(2)

2017-04-20 13:20:5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与高利贷的一步之遥

目前,现金贷已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各地监管部分也由此开始启动现金贷风险排查。

《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为落实《指导意见》及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开展了一次摸查活动。

“据初步摸查了解,广州目前有少数几家平台涉及现金贷,暂未发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我们将会密切关注,引导平台合规开展相关业务。”他说。

现金贷由于申请门槛非常低,借款用途不受限制,其风险更高,不少放贷机构的逾期高达30%以上。为实现盈利,只能采取高息甚至高利贷去覆盖坏账损失;另一方面,大量逾期也容易导致暴力催收。

方颂认为,现金贷的初衷是帮助难以享受到金融服务的部分群体解决临时急用的资金需求,不应变相成高利贷。“高杠杆的过度负债,一方面与中央降低社会整体债务杠杠的精神不符。另一方面低门槛带来的高逾期率容易导致暴力催收,影响社会稳定。

PPmoney万惠集团副总裁康德胜认为,监管条例特别强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对此,他建议,监管机构对现金贷行业的不同产品能够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导意见。

“比如发薪日贷款这类现金贷产品,确实能迎合很多短期急用钱的需求,但因借款周期很短,如果仅仅收取较低的利率,产品盈利将无法覆盖获客成本、风控成本、运营成本以及资金成本,对于这类产品,建议应该将中间费和利息区别对待。”他说。

康德胜说,从监管的基本原则看,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金融借贷需求,另一方面则希望保护好为这些借贷提供资金的投资人。在这个原则基础上,只要借款人对合理的费用(包括服务费及利息费)有能力偿还,违约惩罚的力度适当(如催收行为规范、罚息设立上限等),满足这些条件的现金贷产品就应该是监管所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