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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5)

2017-04-10 11:20:39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八、在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正常用电基础上引导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各地要按照中发[2015]9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明确优先购电范围,制定优先购电计划,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用电需要。优先购电计划执行政府定价,由电网公司予以保障。各地要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等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引导发电侧放开规模与需求侧相匹配。参与直接交易的购电主体,原则上应全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市场化交易的电量,政府相关部门将不再下达用电计划。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扩大电力用户放开范围,不受电压等级限制。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售电公司可视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中小用户无法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新增大工业用户原则上应通过签订电力直接交易协议(合同)保障供电,鼓励其他新增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签订中长期协议(合同)。要加强对电力用户参与市场意识的培育,大力发展电能服务产业,帮助用户了解用电曲线,提高市场化意识。争取在两年内,初步实现电力直接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实时对应。

九、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凡是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均不再执行对应的目录电价。除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对应的电量外,发电企业其他上网电量价格主要由用户、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电力市场体系比较健全时,全部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电量以外的销售电价。已参加市场交易的用户又退出的,在通过售电公司购电或再次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保底价格在电力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核定的居民电价的1.2-2倍执行。保底价格具体水平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上述原则确定。

关键词: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