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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A股影响力大滑坡:持仓占比10年降逾八成(4)

2017-04-05 21:20:4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公募基金对于个股的持仓很长时间以来受制于“双十比例”的约定,即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虽然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重仓某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超越10%并不违规,但自上一轮牛市以来,公募抱团、高比例持股的情况也引起了市场人士的诸多诟病。尤其是在牛市高峰期,一些基金公司“独门股”中频繁出现全通教育、安硕信息、朗玛信息等被质疑炒概念的高价股的身影。这些股票一度还被贴上了公募庄股的标签。

此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某位业内人士如此分析称:“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产品,重仓了某只中小创股票,它们如果不抛的话,个股的交投就相对清淡,基本上每天都在涨,个人投资者也不愿意抛,以至于超越贵州茅台成为300元、400元的高价股,成为天价高价股后最终崩盘。”

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截至2016年末仍有诸多基金公司存在旗下基金高比例抱团情况。比如华商基金旗下9只基金持仓东方时尚1329.77万股,占其流通股的比重高达26.6%;中邮基金旗下9基金持仓耐威科技1677.28万股,占其流通股的比例23.63%。

眼下,这一情况也迎来了监管层的纠偏。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流通股投资比例限制,不仅规定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的15%。同时还要求,基金公司旗下的全部投资组合(包括专户和公募基金)持仓不能超越上市公司流通市值的30%。

“控制流动性风险,防范管理人利用持股优势实施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此解释称,现有“双十比例”规定借鉴成熟市场做法、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控制基准,但在当前我国发行制度下,由于主要股东限售原因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与流通股本差异较大,从避免基金过度集中持有流通个股引致流动性隐患角度看,需结合我国国情补充相应投资限制。

由此可见,随着新规的实施,未来公募基金庄股将不复存在,基金公司对个股股价走势的影响也将大幅下滑,整个行业的治理与运行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