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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连发15张罚单:整肃信息披露违规

2017-03-29 19:20: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本周二,全国股转公司批量开出了15张罚单,涉及8家券商、3家挂牌公司和2家律所,原因都是信息披露违规。监管者试图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新三板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帮助投资者降低收集信息成本。

股转公司周二还发布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以下简称《问答》),对拟IPO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做出了解释。不同层次市场的信息披露应当同步一致。

不仅如此,股转公司还耐心地为投资者绘制了信息披露查询“路线图”,指导投资者在股转公司官网查询挂牌公司公告、监管公告和交易信息等等。有业内人士认为,保证信息披露完整性是形成股票市场有效条件,既是对公众公司的客观要求,更是对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

股转一日连开15张罚单

周二,股转公司罕见地一连发出15份自律监管函,8家券商、3家挂牌公司和2家律所受到处罚。

监管公告显示,华安证券、招商证券、首创证券等6家券商在接到股转公司同意其加入或退出为相关公司做市的函后,并未按规则要求于当天在股转官网公告,构成信披违规。

财富证券存在发布退出做市时间和股转同意函不一致的情况。今年1月4日,财富证券接到股转公司电话,同意其自1月5日开始退出为福达合金(832675.OC)做市,但财富证券发布的公告称退出做市日期为1月6日,和其收到股转同意函时间存在1天的时间差。

股转公司认为,财富证券的行为违反了主办券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有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彭海对第一财经表示,尽管法律上对做市商制度并无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市商监管主体也并不明确,但做市商作为市场的中介和组织者,对做市商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引导其发挥积极功能才是做市商制度成功的关键因素。

也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管者对券商频频退出做市有所不满,希望做市商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做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新三板做市商已经发布了140多份退出为企业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同时有114家挂牌公司公布将交易方式从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这意味着2014年新三板引入的做市商机制创新正在遭遇现实的挑战。

除了做市商,股转处罚了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企业、主办券商和律所。

2015年6月,伊贝股份(834702.OC)为关联方江苏苏通茧丝绸有限公司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这一关联方担保未经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股转处罚。

华泰证券和上海海华永泰律所对伊贝股份出具的挂牌文件中,也未披露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股转认为这两家机构未勤勉履行补充核查义务,对其采取了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华泰证券还因在审查泽衡环保(835993.OC)子公司被罚问题时未核实事实差异,再次遭到了股转处罚。2015年6月,泽衡环保子公司因为环境噪声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罚款6万元,而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处罚金额为3万元。同时,泽衡环保的推荐挂牌律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也因未核查到这一问题被股转监管。

同样领到两张罚单的券商还有招商证券,除了未及时公告退出为公司做市外,其推荐挂牌的企业宣燃股份(836102.OC)在去年1月挂牌前曾经耗资2.07亿元收购另一家企业,并已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了1.65亿的股转转让对价,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该事项。对于这一信披违规情形,股转也是同时处罚了企业、主办券商和律所。

彭海表示,伊贝实业和宣燃股份的事情正说明部分新三板企业对信息披露重视性不够,而处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无非是为了降低投资者甄别信息的成本,中介机构并不是单纯地为了中间的一些利益盲目去推一些项目,更希望中介机构能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股转频繁出手强化信披规范

近两日来,股转已连续发文强化市场对信息披露的重视。对于市场关注的拟IPO挂牌企业存在新三板披露报告与IPO申报材料不一致的情形,股转在《问答》中进行了专门回应。

股转表示,若挂牌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与在股转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一致,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披露内容包括明确具体更正内容的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券商会所律所专项说明等。

股转还强调更正公告的更正时间不得晚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时间。若定期报告中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应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原因以及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内容进行披露,同时对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定期报告以及最近一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另外,如果更正文件涉及挂牌首次信息披露内容应提供主办券商出具的专项说明,若涉及会所或律所披露文件更正,还需由会所或律所出具专项说明。

3月15日,新三板拟IPO企业世纪天鸿(833456.OC)因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信披文件和申请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存在差异,公司及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齐被股转公司处罚。

在3月初股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业务培训会上,股转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对“财务造假零容忍”,IPO申报文件与挂牌信息披露文件不一致的,如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或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违规情形的,将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旦受到处罚,挂牌企业IPO进程,以及中介机构承揽业务资质都会受到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新三板企业的情形,股转公司在《问答》要求,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应当与上市公司同时披露。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临时报告涉及的重大事件,对新三板公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新三板公司也应当同时披露临时报告,若无法同时披露,新三板企业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至披露之日。

华北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格式要求等方面可以存在差异,但是在重要信息特别是财务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要求应当是一致的。新三板是全国性公开转让市场,挂牌企业作为公众公司,应当提高认识,在新三板的信息披露上不能打折扣。”

彭海表示,公司上新三板接受了社会公众监督,实际上对公司品牌建立、市场运作都会有比较良性的影响,而且企业自身应该承担更多的信披责任,毕竟监管机构很难对每个公司都进行详细的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股转公司连续发布投教文章,又搬出了“新进投资者小李”和老司机“老张”的对话,并且绘制了信息披露查询“路线图”,形象地指导投资者如何获得新三板信息从而进行投资决策。

股转公司同时告诫投资者,“作为投资者,首先应该要学会找准官方渠道获取信息,那么就不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被欺骗,因为无论诈骗者描绘的前景多么美好,都是虚幻的,是经不起检验的;其次要对未知来源的投资消息要进行理性分析,不要被不法分子描绘出来的金山银山欺骗了自己。”

彭海认为,投资者关注信息披露也是希望对公司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中追溯企业的发展历程,关注公司目前的角色和公司的长期规划是不是相符,如果某些业务发生比较大的转变,投资者就可以从企业转变业务的时间为节点评判企业未来的发展。

(第一财经实习生王天然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陈楚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