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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连发15张罚单:整肃信息披露违规(2)

2017-03-29 19:20: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彭海表示,伊贝实业和宣燃股份的事情正说明部分新三板企业对信息披露重视性不够,而处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无非是为了降低投资者甄别信息的成本,中介机构并不是单纯地为了中间的一些利益盲目去推一些项目,更希望中介机构能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股转频繁出手强化信披规范

近两日来,股转已连续发文强化市场对信息披露的重视。对于市场关注的拟IPO挂牌企业存在新三板披露报告与IPO申报材料不一致的情形,股转在《问答》中进行了专门回应。

股转表示,若挂牌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与在股转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一致,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披露内容包括明确具体更正内容的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券商会所律所专项说明等。

股转还强调更正公告的更正时间不得晚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时间。若定期报告中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应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原因以及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内容进行披露,同时对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定期报告以及最近一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另外,如果更正文件涉及挂牌首次信息披露内容应提供主办券商出具的专项说明,若涉及会所或律所披露文件更正,还需由会所或律所出具专项说明。

3月15日,新三板拟IPO企业世纪天鸿(833456.OC)因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信披文件和申请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存在差异,公司及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齐被股转公司处罚。

在3月初股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业务培训会上,股转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对“财务造假零容忍”,IPO申报文件与挂牌信息披露文件不一致的,如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或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违规情形的,将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旦受到处罚,挂牌企业IPO进程,以及中介机构承揽业务资质都会受到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新三板企业的情形,股转公司在《问答》要求,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应当与上市公司同时披露。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临时报告涉及的重大事件,对新三板公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新三板公司也应当同时披露临时报告,若无法同时披露,新三板企业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至披露之日。

华北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格式要求等方面可以存在差异,但是在重要信息特别是财务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要求应当是一致的。新三板是全国性公开转让市场,挂牌企业作为公众公司,应当提高认识,在新三板的信息披露上不能打折扣。”

彭海表示,公司上新三板接受了社会公众监督,实际上对公司品牌建立、市场运作都会有比较良性的影响,而且企业自身应该承担更多的信披责任,毕竟监管机构很难对每个公司都进行详细的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股转公司连续发布投教文章,又搬出了“新进投资者小李”和老司机“老张”的对话,并且绘制了信息披露查询“路线图”,形象地指导投资者如何获得新三板信息从而进行投资决策。

股转公司同时告诫投资者,“作为投资者,首先应该要学会找准官方渠道获取信息,那么就不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被欺骗,因为无论诈骗者描绘的前景多么美好,都是虚幻的,是经不起检验的;其次要对未知来源的投资消息要进行理性分析,不要被不法分子描绘出来的金山银山欺骗了自己。”

彭海认为,投资者关注信息披露也是希望对公司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中追溯企业的发展历程,关注公司目前的角色和公司的长期规划是不是相符,如果某些业务发生比较大的转变,投资者就可以从企业转变业务的时间为节点评判企业未来的发展。

(第一财经实习生王天然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