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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来了!细数资本市场中的“假货” 没想到还有假券商(3)

2017-03-16 09:17:15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不仅资本市场参与者,失足犯错,就连自媒体也来“凑热闹”。虚假信息借助自媒体交互强、扩散快的特性广泛传播,极易误导投资者,并对股市产生负面影响。

案例2:2016年2月24日,微信公众号“弥达斯”发布《国家队:招商银行副行长喊你还钱了》,引发市场关注,随后又发布勘误道歉声明。“弥达斯”总编辑李辉为吸引眼球,采用不符合实际的标题,其部分报道内容断章取义、为主观臆测。该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转载等多方式广泛传播,造成较大市场影响。2016年10月14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融汇智、李辉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六、假券商——非法经营牟取暴利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干起了假扮券商,“空手套白狼”的勾当。

案例: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络技术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获取非法收益上亿元。

此外,也有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国内知名证券公司开设钓鱼网站,散布带有“内幕消息”“代理炒股”“炒股软件”“包赚不赔”等特征的炒股信息,诱惑投资者上当受骗。

还有非法机构或个人往往以电话、短信、QQ、微信等电信渠道向不特定对象推荐“消息股”、“黑马股”,欺骗投资者成为会员并缴纳“会员费”。投资者缴纳“会员费”后,获得的推荐股票信息根本不靠谱,甚至被套牢,再找这些机构或个人时,电话关机、QQ、微信将投资者拉黑使投资者无法联系到这些不法分子。

七、假概念——盲目炒作致使股价虚高

证券市场上,各类“概念”并不鲜见,而投资者因为“概念”盲目炒作而遭受损失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

案例1:2000年初,市场上网络概念渐至白热化,具有电子商务概念的股票受到各路资金追捧,致使许多公司纷纷改名为网络、科技公司,追逐热浪。然而,随着国际和国内电子商务概念泡沫的破灭,一些当初触网、“高科技”公司甚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在高位买入“鼠标”概念股票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案例2:2007年,北京奥运前夕。“奥运”概念一时盛行。2007年11月登陆中小板的全聚德(002186)首日开盘价36.81元,在随后的20个交易日股价一路飞涨,最高涨至78.56元。此后股价持续下跌,三个多月下跌超过50%,2009年4月13日收盘报28.3元,比最高点下跌近64%。

案例3:2011年,“涉矿”类上市公司受到热捧,一些研究机构的报告也常把“涉矿”作为荐股的重要标准。 2011年年初,中国宝安(000009)因“石墨矿”概念出现大涨,引发市场对宝安的追捧。中国宝安在三个月股价也一路飙升,最高时曾到25.45元,较行情启动时的13.75元大涨了85%。概念炒作达到高峰之后,股价开始下跌,2011年5月31日股价最低至15.5元,最大跌幅达到39%。高位买入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最后,莲小花不禁想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原标题:3?15来了!细数这些年资本市场中的“假货”没想到还有假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