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合同能源管理需要政府持续推广(2)

2017-03-15 22:01:1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虽然我国政府为节能提供了多方面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已经实施的项目也为在中国具体条件下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了一些经验,但中国节能服务公司毕竟还是成长中的产业,还没有比较成熟的行业规范,诸如服务标准、节能量检测和认定方法、合同规范等。为避免目前比较混乱的状态,政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规范,这也是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持。

此外,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节能资金仅限于支持一般的节能项目。如果能把节能服务公司列入其支持范围,政府的背景和资金支持至少可以部分解决他们的信誉和融资问题。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节能资金再造血功能和扩大节能再投资功能,也可以放大节能资金的作用。

而除了政府的支持和努力之外,国内大型企业也可以考虑建立起自己的、至少是服务于本集团的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的动力是双赢(多赢)与节能,合作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在合同能源管理还未发展为产业时,关注点不应在于它以什么形式出现,而应在于其是否可以取得节能的实质效果。

大型企业的优势在于整体实力强,可以解决信誉和融资问题。这些企业可以将比较繁琐的节能工作交给旗下的节能服务公司,而旗下的节能服务公司除了本集团的业务外,还可以同时承担集团外的节能项目,既培养了队伍、锻炼了人才,也能在项目中总结出优良的管理经验。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没有信誉和融资之忧的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项目为导向,做出来的节能效果会更好,另一方面也可以此为社会做出节能榜样。这也是大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作者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