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合同能源管理需要政府持续推广(1)

2017-03-15 22:01:1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国“十三五”能源规划提出,到2020年将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一般而言,能源总量控制需要通过节能和改变产业结构减少能源消费来实现,但是,改变产业结构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所以,节能方面需要做出更大努力,预计今年政府会出台更多政策支持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得到了较好推广。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下,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节能单位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在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对应的节能服务的同时,收取客户的部分节能收益作为对应的服务费用,最终实现双赢。

中国早在1996年就开始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真正为大众了解,并比较大规模运用,还是近几年的事。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境内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尚不足千家,而到2015年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就已增长到5426家。同样地,“十二五”期间中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人员数量较“十一五”期间增长了2.5倍左右,达到60.7万人,节能服务行业管理投资及总产值也分别增长了4倍左右,达到1039.56亿元和3127.34亿元,取得了很大成绩。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与中国的节能需求仍然相去甚远,也存在着一些发展的问题。在目前环境治理的压力下,任何服务于节能的项目前景都很好,由于中国的节能需求,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模式和“节能服务公司”看上去个个前程远大,但现实中节能服务公司却普遍感到做起来很辛苦。倒是一些节能设备公司走在了发展的前端,从更换适用节能设备入手,卖设备的同时又充当节能服务公司的角色。实际上,节能设备公司也同一般的节能服务公司一样,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只是它们还卖设备,动力会更大一些。

节能服务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外,同时也必须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普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存在资金占用时间长的根本特点,单靠自有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很难长期支撑下去。因此融资能力和融资模式,就成了节能服务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目前,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公司规模和节能项目普遍偏小。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单位都较小,决定了公司的实力和信誉环境比较一般。无论是节能服务公司还是节能单位,常常互相不信任,节能单位怀疑节能服务公司的承诺是不是真的,而节能服务公司自身则面临着项目开发周期长、短期获利能力差、负债率高、项目融资困难等压力,也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

不幸的是,这些问题也常常是融资机构(银行)所担心的。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主要问题,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信誉和融资问题,也就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实力和节能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那么,解决问题就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

节能服务公司一般规模小、经营时间不长,业绩一般,没有很好的资信记录,银行直接给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贷款比较难,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如何说服节能单位,表明其有实力达到预期的节能目标呢?其信誉,至少开始时,应来源于强大的背景支持(如政府的支持、大公司的支持等)。也就是说,即使节能服务没有完成,也能有人能出来为后果负责,不会半途而废。

国际经验表明,合同能源管理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产业引导。但是,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至今并没有得到政府足够的重视和扶持。比如说,节能作为政策支持的产业,由于其典型的先投入、慢收益的特点,在现行税收制度下纳税负担较重,没有得到区别对待。节能服务公司为节能客户出资做项目已承担了风险,如果他们还需要为尚未得到的收入提前支付所得税,那么风险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