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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四审,私权将有更权威保障(2)

2017-03-08 22:49:4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人民日报》则称,在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情况下,民法总则草案的这一规定,将为捍卫老百姓的信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后盾。

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提请审议

民法典凝聚了几代法律人的期许和努力。我国曾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及2002年启动过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却均因条件不成熟而搁置。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编纂民法典”。这是党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5家单位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6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后,在201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2016年12月19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又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审、三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每次审议之后,都会把民法总则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这一部与所有人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收到了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

编纂工作将分两步走: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可做必要调整。”

李建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孙宪忠8日向第一财经表示,因为民法所规范的事务涉及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和组织,甚至涉及他们的时时刻刻,因此当代社会民法的规范群体十分庞大,民法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国家法律体系的基本工程。

孟强介绍:“对于下一步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而言,在学者层面,中国法学会已牵头在去年就成立了5个课题组,分别研究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学者对于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哪些应该进行修改、应该如何修改进行了梳理,并交代了简要的立法理由,形成了学者建议稿。这些建议稿在陆续完成后将提交给中国法学会。下一步,中国法学会将把学者建议稿提交给立法机关,再确定接下来的具体工作。”

另外,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使用民法总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