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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博弈进入敏感时刻 时间表或会提前(2)

2017-03-04 08:02:36    华夏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可见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

“在当前的最佳时间窗口和关键时刻,有关热点城市应做好房地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撰文称,当前,开征房地产税不仅是抑制过度投资需求的重要手段,还具有“一箭多雕”的机制效应。他还提出,下一个房地产税试点,理想的城市是深圳。

最后一公里

在反对者和支持者的讨论声中,决策层最近多次强调“房子不是用来炒的”,一定程度也折射了出台房地产税的决心。

“这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关涉国计民生,要慎之又慎。”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正如《土地管理法》的修订那样,此前酝酿了四五年,但现在已中止了,“将来是否重新启动,恐怕还要等到土地改革试点结束后视情况而定。”

贾康说,立法是个“税收法定”落实税改的大方向,今后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从无到有,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房地产税是一个十分庞大、复杂的工程,牵涉到各个方面的利益,甚至每一个人都牵涉到。”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地产集团董事长黄文仔3月1日建议,“房地产税应谨慎推进,不能过于急躁,否则会有后遗症。”

类似的观点还不少。最近,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指出,在房地产税涉及的利益博弈极其复杂的情况下,认为在一两年可以完成立法并很快实施,太天真烂漫。他称,在立法之前,需要排除的障碍很多,如70年房屋产权、房地产登记、估值和征收程序等。

“房地产税的落地受供需关系度、GDP、失业率、空置率、土地制度、投机因素、银行信贷政策等影响,的确复杂。”顾海波表示,房价的走高,绝对不单是房地产本身的问题,它涉及到各种资源的不匹配和不均衡。

而对于房地产市场,如何做到既无巨大泡沫,也没巨大波动,顾海波认为,需要拿捏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关键词: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