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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利润汇出未受限 只是完善真实合规审核(2)

2017-02-27 22:50: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显然,宝马并不属于上述公司之列。宝马公司相关负责人27 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回应上述传闻时则称,目前还需要进一步确认此事。

资本项下500万美元以上需报批

除了经常项目下的企业利润汇出,在当前人民币贬值,外汇储备跌破3万亿美元,资本流出压力未减的大背景下,资本项目下,企业感觉外汇监管执行力度趋严、流程更加繁琐,也并非空穴来风。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处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于去年11月28日对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资本账户下超过500万美元的海外支付(此前为5000万美元),包括组合投资或海外并购等直接投资,必须上报地方外汇分局批准;之前已经获批的大型投资项目尚未转账的外汇部分也适用此规。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涉及500万美元以上的大金额购汇、外汇汇出,都需要到外汇分局“约谈、批条”。

企业要跨境并购,首先要拿到商务部、发改委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通知书,拿到后,外汇管理分局是最后一步。

由于这些业务是银行的利润来源之一,银行在其中也会帮忙争取。“要么让企业换一家分局,要么与监管软磨硬泡,整体感觉并不会遇到批不下来的情况,监管最终都会接受,只是多了一道程序。”一家1 月以来跨境并购业务并不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另外,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今年1月,外汇局发文要求商业银行严控内保外贷对外担保履约。目的也是为了严控资金外流。某商业银行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监管对于企业内保外贷对外担保履约查得并不严格,出现外贷不外还却内还的现象,造成资金外流。现在加强常规检查后,对国企、外企一刀切,检查更加严格。

他指出,现在很多企业并购的现金流可以覆盖本息,所以不需要内部资金外流,这个政策对行业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