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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通缉令事件再起波澜 真相正在浮现(2)

2017-01-10 11:00:56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同时,上述称“通缉令是假”的被采访对象,是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经侦大队。然而,网传的那份“通缉令”显示,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才是当事方。

实际上,关于那份“通缉令”,金龙机电也有一份自己正式的官方回应。

1月9日的澄清公告显示,此前,金龙机电发现温州柒零叁网上有关金美欧女士“涉嫌挪用公款5100万,被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的传闻,公司立即向金美欧本人书面核实,其回复称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立案侦查、通缉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公司还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从未收到公安部门的正式回函文件。截止目前,未有权威机关向公司证明该通缉令的真实性。

透过金龙机电上述澄清公告,可以简单归纳出两点:一,金美欧未收到过通缉令相关文书;二,金龙机电的书面向公安部门的问询,未收到正式回函。也就是说,金龙机电没有正面回应“通缉令”是否存在。

作为温州第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金龙机电背后的社会资源,不至于匮乏到找不到一个公安朋友,打探网传的那纸“通缉令”真伪。如果网传的那张“通缉令”属实,就不难理解关于金美欧曾被抓的报道。

据《华夏时报》报道,金美欧之前是被列为“在逃人员”,但2016年12月5日,也就是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的当天,金美欧在上海被抓,通缉令也于当天撤销。

三、乱象背后的悬念

截至目前,网传“通缉令”中提及到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以及案件主办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未就此次事件有过正式的官方回应。近日,e公司也多次与上述方面联系,但无果而终。

据了解,“通缉令”只是公安部门办案的一个措施,不是最后定罪,在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可以随时撤销。如果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需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待查清案件事实。若不构成刑事案件,将予以撤案,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也就是通常说的释放被拘留人。

围绕着那纸网传的“通缉令”,当事人金美欧、涉事方金龙机电,虽已正式回应,但媒体后续的采访报道,却有板有眼,这也使得此次事件疑点重重。“通缉令”是否存在?是撤销了?金美欧在家带娃是属于取保候审,还是被居住监视,又或者是完全“自由”?这一切,目前当事方回应,及媒体报道,均不能说清道明。

假如网传“通缉令”确实存在过,只是后来撤销了。单单围绕着这份“通缉令”,就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譬如为何金美欧没有收到通缉令的文书?“通缉令”又去哪儿?“涉嫌挪用公司5100万元资金”,是此次“通缉令事件”的原由。但是,金美欧现身的回应,是“没有挪用公司5100万元”。也就是说,即便网传的“通缉令”属实,金美欧最终都将是无罪之人。而如此一来,问题也来了,这笔5100万元纠纷的背后,又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最后,e公司根据有关消息渠道,及各种公开资料,先奉送对此次事件的推测:网传的“通缉令”属实,未被告知的金美欧,2016年12月5日前往上海某机场乘坐飞机时,被上海警方抓获,通缉令随机撤销。经公安审讯,案件与杭州公安期初立案判断存在较大出入,金美欧以“自由”或“取保候审”在家带娃,静待案件最终查明。最后,杭州公安发现这只是一场商业纠纷,金美欧挪用公款之罪不成立,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