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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已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3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针对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通知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纠正转供电主体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