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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多地加强楼市调控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2018-07-07 22:49: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参与评论()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对预售房源严格执行备案价格,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未报价格备案前擅自调整销售价格,一经查实,停止该项目的商品房网签网备。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加大限购

除西双版纳外,昆明市则在近期实行限购,加入楼市调控队列。7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7月1日起,非云南省户籍者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及部分热门区域内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新申办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房源和2017年1月1日后已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未售房源,须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含装修价格)管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发证机关具体负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预售价格对外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针对限购背景和原因,陈雷解释称,随着旅游地产与养老地产的兴起,云南购房需求逐步递增,导致新房均价涨幅过快、房地产市场不稳定。此次政策加码,重点在于自然人限购一套,通过控制需求稳定市场。从长远角度来看,更是有利于昆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同时这也是前段时间对国家30城专项调控政策的响应。房企方面,深耕云南市场的俊发、云南城投等受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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