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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

2018-07-05 09:26: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参与评论()人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提出要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

严控过剩产能

对于燃油汽车整车项目,新增产能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布局方面,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

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禁止未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的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禁止对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整车企业进行投资。

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应符合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条件,同时还需要满足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以及上两个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或上年度汽车出口量(含境外投资企业销量)与生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此外,项目所在省份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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