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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智能网联车路测管理办法 无人驾驶测试将有法可依

2018-07-04 16:42:06    天津日报  参与评论()人

3日,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已联合编制出台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引导智能网联汽车从研发测试向示范应用和商业化推广转变,推动我市智能科技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基础。

记者在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上看到,此次我市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公开道路测试,将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公安局共同成立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如,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选择若干典型路段,逐步将选定的路段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委托国家级的汽车检验机构作为天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负责提供办理测试申请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技术验证的服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应要求,对发放测试通知书的测试主体,办理测试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值得一提的是,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此外,工作小组也将定期公布违规操作测试主体名单。此前,已有多部来自不同企业的自动驾驶车辆在我市唐廊高速开展过相关测试。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我市制定出台的“智能交通专项行动计划”中,特别提出要加强发展汽车智能驾驶,建立专用试验场地,吸引无人驾驶技术研发企业来津测试。在开放道路测试方面,通过在全市征集开放测试道路的方式,已完成推荐道路的初步筛选。下一步,将尽快选定并公布开放测试道路,向审核通过的自动驾驶测试申请企业发放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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