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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 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这意味着,原来支付机构散落在各家银行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将被销户,转而变成在央行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将由央行直接进行监管。
“断直连”配套举措
所谓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有些第三方支付机构每日的备付金结余沉淀量就能达到几十亿元甚至几百亿元,而商业银行则需要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支付利息,因此往往每年靠着规模庞大的备付金利息,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可以“躺着”赚钱。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应根据与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的业务对接情况,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原委托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交存专户”销户。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当通过中国银联或网联清算办理。
而央行的这份有关支付机构备付金的文件是在6月30日央行划定的“断直连”大限前一天发布的,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是“断直连”的配套举措。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利好“断直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