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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在联交所分拆上市的佳兆业物业,于6月25日正式在港交所披露了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7年,佳兆业物业分别实现营收4.78亿元、5.39亿元和6.69亿元;毛利润分别为1.65亿元、1.62亿元和2.05亿元。
与前不久刚刚上市的碧桂园服务相比,佳兆业物业2017年的营收规模约为碧桂园服务的1/4。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按2017年收益计算,佳兆业物业在中国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排名中位列第14位。
是IPO而非介绍上市
有投行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与此前碧桂园服务选择介绍上市不同的是,佳兆业物业最终应该会选择直接IPO。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从佳兆业物业招股书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佳兆业控股(开曼)的全资孙公司叶昌投资现在持有佳兆业物业98.6%的股份,佳兆业物业IPO之后会引入公众股东。
日前,佳兆业集团公告称,佳兆业集团持有佳兆业物业98.6%的权益;待分拆上市完成后,佳兆业集团将拥有佳兆业物业不少于50%的权益。
为何佳兆业物业未像碧桂园服务一般,选择以介绍的方式上市,而是IPO?
对此,佳兆业集团有关方面回复,由于公告前后为静默期,有关上市的信息不方便透露。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春桃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介绍上市和普通IPO都是境外较为常见的上市模式,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在于介绍上市没有‘公开招股’一环,而IPO需要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因此,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佳兆业物业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更大。”
第一大客户供给过半
像大部分房企的物业子公司一样,佳兆业物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第一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