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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实行“二十四证合一”

2018-06-29 17:42:14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29日起北京市在已实现外贸领域“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涉及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行“二十四证合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中北京市将继续实行“一网申报、一窗受理”的办理模式。企业通过“e窗通”登记平台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填报需合办的事项信息,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在核准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登记信息和“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通过“e窗通”登记平台推送给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认领、核实共享信息。

该负责人指出,改革后,企业将减少往返各部门“上门申报”20余次,部门间共享各类登记备案信息240余项,大大降低企业重复填报数据。同时各部门要共同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使其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

下一步,北京市将在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断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使“多证合一”改革成为推动形成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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