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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中诸葛路,4万辆回收的ofo单车停放在场地上。 视觉中国
“ofo”APP用户注册协议条款惹争议
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注册网上衣、食、住、行等各种APP来满足生活需求。一旦出现权益受损,消费者通常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ofo用户注册协议却约定了仲裁的解决方式,并且协议第15条显示,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因为一纸诉状,ofo共享单车又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官网信息,消费者陈先生于2018年4月20日,扫码打开了一辆“ofo小黄车”,但在推车的过程中,发现自行车已损坏且不能骑行,陈先生立即关闭小黄车车锁,整个过程花费时间0分钟,但“ofo小黄车”依然收取其1元费用。
5月5日和6日,陈先生又遭遇了同样的情形。
随后,陈先生将ofo运营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洛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所支付的3元费用。然而,海淀法院审理此案后,裁定驳回了陈先生的起诉。
海淀法院为何驳回陈先生的起诉?接下来陈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约定仲裁条款,起诉被驳回
北京市人民法院官网信息显示,审理过程中,拜克洛克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用户注册协议,其中第15条显示,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