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机场建设费取消返还 白云机场营收或骤降

2018-06-26 09:31:3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6月15日,白云机场(600004.SH)、北京首都机场股份(0694.HK)以及拥有海口美兰机场的航基股份(0357.HK)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在当天收到了中国民航局转发的文件,文件是财政部2018年5月29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取消民航发展基金用于首都机场等三家上市机场返还作为企业收入处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白云机场、首都机场、航基股份必须将向旅客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全部上缴,而此前这笔费用是被截留并计入上市公司收入中。《通知》还规定了半年过渡期,自5月29日到11月29日还可以延续老办法,但在那之后将正式取消。

根据公司公告,白云机场每年的营业总收入中,有约12%是来自于民航发展基金返还,这个数字在海口美兰机场为18%左右,首都机场约为14%。

股价应声大跌。在公告发布之后的两个交易日,白云机场连续无量跌停,港股的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和航基股份,股价也都重挫20%之上。

“我觉得市场的反应有些过度,因为现在的机场在经济大体上维持得不错,也有比较大的客流量。机场本身是可以通过扩大经营、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来覆盖这件事所带来的影响。”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运输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津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政策红利

1992年前后,为了缓解经营压力,并非国家投资的温州永强机场率先开始向旅客征收机场建设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次15元。199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机场建设费,标准为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

早期的机场建设费,由旅客在航班出发的机场办理,报销凭证是一张浅蓝色的票子,上面写着“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