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滴滴在江门属非法网约车 交通部门6次约谈未获进展

2018-06-15 17:54:5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滴滴在江门被列为非法网约车,交通部门6次约谈未获进展

来源:江门发布 

本文原标题:《网约车在江门属于“黑车”?官方解释来了,违规司机最少罚1万...》

一辆黑色轿车驶入停车场,

车上走下一位女子,

走出不到5米,

两辆执法车在黑色轿车前后停靠

并对其示意关闭引擎接受调查,

随后8名交通执法人员对该车

就涉嫌非法运营开展调查取证

……

这是6月7日上午发生

在江门汽车总站的一幕。

随后,

黑色轿车的司机接受了

执法人员的检查和询问,

经查证属实,

该车的女乘客当日通过

滴滴出行平台约到这辆黑色轿车,

行程结束后她支付给司机14.36元,

该车尚未办理经营许可,

驾驶员尚未取得运营资质。

该女子并不清楚自己乘坐的车

属于非法营运车辆,

而黑色轿车司机则被罚款1万元。

△此次被查的非法营运车辆。

6次约谈滴滴公司未获进展 

网约车进入我市已有数年,为市民带来便利出行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和管理难题。2017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网约车进行规范化管理。

根据《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司机及车辆需要满足《细则》的条件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资质。满足以上条件,方可认定为合法运营。

目前,我市共有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拿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分别是斑马快跑、万顺叫车、约我出行、呼我出行4家企业的江门分公司,但上述公司暂时没有车辆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仍未正式运营。

截至目前,大众较为熟知的滴滴公司尚未在我市申请经营许可,属于非法网约车经营者,在该平台所登记运营的车辆均为非法网约车。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分局第一大队大队长林洪说,我们先后约谈了滴滴公司6次,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滴滴公司回复表示,正在开展进一步清理,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合法运营和非法运营之间的差别不仅是几份许可文件的问题。

林洪说,滴滴网约车平台对不符合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营没有依法肩负起监管职责,司机准入门槛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人身财产权益遭损害等事件,乘客很难获保险赔偿,且权益难以得到及时充分救济和保障。”

网约车司机需刷脸认证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