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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0月起将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2018-06-12 09:04: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四、进度安排

(一)设施建设、改造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第一批加油站改造及验收工作,具备乙醇汽油销售条件;陆续实施其他加油站的清洗,提前消化普通汽油库存。

(二)过渡阶段(2018年8月至9月)。发布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通告。乙醇汽油推广与加油站改造并行推进,随改造进度陆续销售乙醇汽油,过渡期内普通汽油与乙醇汽油同时供应。

(三)封闭运行阶段(2018年10月起)。全市开始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初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巩固推广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建立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在天津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统筹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邀请国内车用乙醇汽油领域知名专家建立专家委员会,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全过程给予指导,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工作具体实施。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各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配合做好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在津生产和销售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小组,做好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保成效。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职能,强化对重点指标、重点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重点督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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