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天津市:10月起将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2018-06-12 09:04: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确保稳定”,有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9月30日实现全市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全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三、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物燃料乙醇和组分油供应。生物燃料乙醇生产由国家统筹布局。乙醇汽油销售企业按照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GB18350—2013),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经政府核准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乙醇供应渠道。组分油由销售企业严格按照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国家标准(GB22030—2017)自行采购。(责任单位: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在津生产和销售企业)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车用乙醇汽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1—2017)。乙醇汽油配送中心由全市统筹布局,主要依托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现有油库进行改造,不铺新摊子,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建设,并向社会提供服务。企业可申请自建或合作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根据油库改造条件、在我市的汽油市场销售份额及燃料乙醇来源落实情况择优选用,未经天津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自行在我市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在津生产和销售企业)

2.实施加油站改造。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及规定,分批分期推进除军队以外的所有加油站(含单位内部加油站)改造。各加油站由加油站所属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各加油站自行承担。加油站改造完成时间要符合封闭运行的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在津生产和销售企业)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