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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共享单车车身不得有广告,公交站、地铁口5米内禁停
来源:春城晚报
共享单车从2016年年底现身昆明后,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为此,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给企业戴上了“紧箍”。《细则》拟要求,入昆共享单车企业每投放15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1名运维人员,同时还必须按比例配备调度车辆并且在昆明设置专门的调度仓库。6月8日起,昆明市城管局就《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平台:需实时定位车辆和运维人员
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应当具备对车辆和运维人员实时监控、定位、统计、精确查找等功能。实时掌握在岗的运维人员位置信息,并将相关数据信息接入昆明市共享单车监管服务平台。平台所采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须的范围,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露,不被挪作他用。
车辆:车身不得违规设置广告
车辆除了需要具备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报告外,还必须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车身不得违规设置广告;车辆自身二维码必须清晰安全。此外,不得在昆明市投放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
停放:四类区域禁停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