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20年来最给力住房新政出台 深圳许下“十八年住房之约”

2018-06-06 09:08: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当前,深圳市住房事业发展面临市场商品房价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结构不合理、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难题

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主要面向低收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户籍住房困难居民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作出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当前,深圳市住房事业发展面临市场商品房价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结构不合理、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难题。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类住房1065万套(间)。其中,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比仅为21%,住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表示,到2035年,深圳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目前,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合理规划布局了住房空间,进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新增盘活35万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主要面向低收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户籍住房困难居民,通过设立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实施精准保障;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且不限户籍。在租金标准方面,规定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其中特困家庭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对此,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发展租赁市场的决心,对于促进租赁市场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供给方面来看,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比,科学地考虑了各层次的需求,将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