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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改环保税有何不同? 企业尝到少排少缴甜头

2018-05-17 09:22:1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据了解,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应该如何解决污水集中处理问题?

马军:接下来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此类问题解决:

一是加大对企业污水预处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于污水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二是明确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责任主体。目前污水处理上存在“吃大锅饭”的问题,企业直接通过纳管排放将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频繁超标。这到底是上游企业的责任,还是由污水厂来承担这个后果?现在必须明确责任主体。企业在纳管排放前,必须做好预处理,在污染超标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企业污水预处理的数据应该向社会公开。如果纳管排放就不公开数据是不对的。纳管排放应有一定标准,数据公开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对于企业排污的监督作用,协助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制图/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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