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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家车企被工信部暂停新产品申报
上榜企业“翻身”几率有多大?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被特别公示的企业尚存在“复活”的可能,但从工信部的劝退标准(连续两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来看,上榜企业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是很难通过考核的,这些企业或将面临被劝退的风险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5月8日,国家工信部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进行了公示:车辆生产企业共有66家,其中,整车生产企业有5家,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有53家,摩托车企业有8家。特别公示期从2018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上述被特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进入这一名单的企业,不一定必然会退出市场,如果企业能够尽快整改,还是有‘复活’的可能,但进入名单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汽车行业分析师苏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进入特别公示名单,就意味着企业在整顿期过后,如果依然无法通过相关考核,或将处于被劝退的危险境地,现在我国的汽车产业已经进入了优胜劣汰的阶段。
产销量低、长期亏损是被劝退主因
2012年,国家工信部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实施汽车企业动态管理。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两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并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两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