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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典要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

2018-05-09 15:34:1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在日前于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提出,人工智能提出的问题、带来的影响都是极其深刻,都需要我们在法律上作出应对,特别是我们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应该对已经提出或者将要提出的问题有所应对。

王利明说,人工智能是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对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可能比蒸汽机的发明更为深刻。伴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脑科学新技术新理论的出现,人工智能可以说发展得极其迅速,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国务院在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将人工智能称为是影响面广的颠覆性技术。它带来了就业结构的深刻调整、冲击法律和社会伦理、侵犯个人隐私、甚至挑战国际关系准则等。它提出的问题、带来的影响都是极其深刻,都需要我们在法律上的应对,特别是我们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应该对已经提出或者将要提出的问题有所应对。

王利明具体阐述了以下几方面。

第一,人工智能对民事主体的挑战。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机器人应被当作民事主体还是客体来看待。从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情况来看,智能机器人没有对传统的民事主体理论提出颠覆性挑战,不应将其视为民事主体,因为机器人毕竟是人创造出来的,其产生之初还是以客体的形态出现的,虽然能够代替人类从事某些活动,但是自身还是受到算法的控制,整体上还是受人类操控的,纵使其目前具备一定的思考能力,但是自主程度仍较低。也许在未来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工智能的机器人具备自主思考的能力甚至具备超越人类意识的能力,届时赋予其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似乎才有讨论的必要。

第二,人工智能对人格权提出新挑战,特别是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出重大挑战。

过去童话里面描述的在苍蝇的翅膀上绑上摄像机,潜入别人家里拍照窥探他人隐私的场景,现在借助无人机技术即可实现这一点。美国已经发生了多起无人机侵入他人的房间进行窥探,侵犯他人的隐私的纠纷,我想未来中国这种纠纷也会逐渐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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