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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被爆疑设招聘骗局 求职者遭遇违规增员陷阱

2018-05-02 08:12:43    投资者报  参与评论()人

  泰康人寿被爆疑设招聘“骗局” 求职者遭遇违规增员“陷阱”

早在2009年,原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明令禁止现职保险营销人员单独发布招聘信息

按照 2009年原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保险公司现职保险营销人员不得单独发布招聘信息,且各公司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但在实际操作中,泰康人寿却有大量保险代理人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且以“人力资源专员/助理”等职业称谓混淆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

记者调查得知,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多位保险代理人相继以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人事部的名义招聘数名在校大学生,成为长安支公司营销主管张龙(化名)的人力资源助理。期间这些求职者被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违规收取培训费,并遭到主管张龙隐瞒薪资待遇和克扣应发薪资等不合理对待。

  “骗局”?

据刘丽称,2017年12月初,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个险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董霞(化名)通过boss直聘网联系大学生刘丽,想要招聘其为支公司人力资源助理。2018年1月4日,刘丽到北京崇文门哈德门广场3楼见到面试官王婷(化名),经过面试,王婷向刘丽允诺了 “实习期3500元,转正4000元”的薪资待遇。

4天后,刘丽入职并接受培训,而后成为主管张龙的助理。培训期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通过向建行自动扣款的方式向刘丽收取了100元“岗前培训费”,但刘丽收到的扣款提示信息却显示,该笔款项是以“泰康人寿保险保险费”的名目被扣除的。实际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用 。

工作期间,刘丽发现张龙在给其助理发放上一个月的薪资时,以“非满勤出席扣500元,未招满4人工资减半,对应招聘差额每人再减100元”的克扣标准,将该助理原本每月3500元的底薪,克扣到1200元。而这些克扣标准,张龙此前从未告知过刘丽和其他新来的助理。由此,刘丽认为自己遭遇了招聘“骗局”。

随后,其他新来的助理也知道了薪资标准被故意隐瞒的情况,相继有人提出离职。其中,一位助理向张龙提出结算工资,得到的回应是“离职要提前半月申请否则没有工资”。刘丽亦提出结算工资后离职,但张龙向其承诺,“只要年后刘丽继续回来工作,并保证招聘到两个人进入公司的情况下,所有工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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