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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进入新常态 四路径化解跨境并购难题

2018-04-18 12:01:24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因此,在企业进行收购前,首先要对自己在行业内的优势、劣势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方向具有清晰的认识,而不是出于盲目跟风从而进行某些业务的并购。其次,企业还需要对标的公司业务在行业内的位置、优势劣势进行全方位分析,才能决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否确实需要标的公司的该项业务支持。

第二,应对交易执行阶段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面临的挑战。在海外并购业务中,由于买方不熟悉标的企业在当地的核心商业优势、法律监管要求、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采用的估值系统不同等问题,导致并购终止或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

总的来说,海外并购的尽职调查业务需要关注更多潜在的影响因素,以评估交易双方的战略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潜在的正面或负面协同效应,以及发展潜在成本或机会。主要包括对标的业务的判断、财务尽调和法律尽调三大方面。首先,公司需要充分了解标的企业所在国家、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标的企业自身业务的发展状况。具体包括标的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架构和特色、行业周期性、行业竞争环境、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定位、产品及品牌、技术及研发状态等。其次,需要对标的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企业现金流、收入及成本推动因素、资本结构、历史税务风险等。最后,需要对标的企业在法律层面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公司架构、股权结构、法律纠纷、牌照和许可证、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董事会和企业治理情况等。

第三,做好融资方式选择。融资方式分为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对于没有境外平台的公司而言,境内融资直接且融资额较大,与境内银行业务交流更为顺畅,融资效率更高。境外融资指境外子公司境外直接融资,更容易竞争标的企业。这种方式不依赖境内母公司担保,直接以境外标的的股权和资产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主要依靠境外被收购企业自身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

另外,境外美元基金以债权、夹层基金、纯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投资,融资无追索权,在母公司报表不会产生或有负债同时要做到融资结构创新,选择多种融资方式相结合。在2016年艾派克联合PAG(太盟投资)和君联资本27亿美元收购Lexmark的并购方案中,艾派克通过引入SPV上市公司+PE等模式,完成了“自有资金+PE投资+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私募债”等多种方式的融资,从而实现了资产体量规模相差约8倍的“蛇吞象”收购。而此前很多上市公司的跨境并购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银行贷款和公司自有资金。值得注意的是,资金出境受政策影响大。“11号令”明确金融企业境外投资亦受国家发改委监管,将境内企业或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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