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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定调高 政策频繁出 全域旅游不宜“村村点火”

2018-04-13 14:43:4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全域旅游被上升为国家战略。《指导意见》指出,“旅游发展全域化”,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等,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各方参与、社会支持”的既定原则下,政府如何主导全域旅游这一新理念和新模式,如何发挥导向作用,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各方参与和社会支持的量级与成效。有分析认为,政府在全域旅游方面的顶层设计及自身的运营理念,是当下问题所在。直接影响着旅游资源的整合、资本进入和产品打造。

全域旅游百花齐放但不宜“村村点火”

落地经营是对全域旅游的真正考验。《指导意见》中提到,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水平。这给全域旅游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政策引导,但机遇利好推动下,如何正确定位全域旅游显得更为重要。

原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表示,全域旅游现阶段是试点创建,这是提出全域旅游的初衷,不是要全国上下不分地区,不分条件,都要以旅游发展为主体和主题,更不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有观点认为,对不同区位、不同先天资源、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全域旅游建设的工作重点、方法思路、实现周期、难易程度肯定有所不同。且全域内定有非旅游开发区,全景中有非景观建设区,不惜血本的全域旅游开发、全景观化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规律。

正处于创建期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承担着全域旅游发展摸索探路的责任。《指导意见》提到,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去年8月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7全域旅游发展报告》显示,国家旅游局共批准了两批500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9%;总人口2.56亿,占全国的人口的20%。此外,国家旅游局批准了海南、宁夏、陕西、贵州、山东、河北、浙江7个省域整体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不过有业内专家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存在担忧。北京绿维文旅控股集团董事长林峰认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是长期性发展目标,创建过程三到五年,如果三到五年不能创建高效或取得突破,那么由于政府领导换届,这个工作可能就“抓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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