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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1亿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该如何创新?

2018-04-10 17:37:43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还要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管理,实现整体机构架构和监管流程再造。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更高的层面上整合数据,形成统一的监管平台,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高效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说。

如何统一反垄断执法?

以前,具体开展反垄断工作的主要有三个部门——商务部反垄断局主要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审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主要负责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审查,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企业和政府执法部门其实也分不清楚。

此次,三个反垄断局如何整合统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公平竞争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竞争政策,此次改革把三家垄断执法机构合一,体现了对竞争政策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说。

“监管职能集中并不是简单的归口,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同时,梳理现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层面的调整和内部机构的整合,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体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任兴洲说。

针对市场垄断,洪银兴指出,在现在的经济新业态中,互联网垄断问题比一般市场垄断危害更大。因此,市场监管特别是反垄断的重点要从线下转到线上,监管对象要从监管主体转到监管行为。

“行政垄断主要是政府直接出台的政策,更多地表现在公用企业上。原工商总局去年开展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整治工作成效非常大。这实际上倒逼政府在处理产业政策、处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时准确定位。这也应当成为近期或者相当一段时间内竞争执法的重点。”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士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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