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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新经济”却陷入“传销坑”

2018-04-09 09:38:5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诱以高昂的收入、低门槛会员巨幅优惠,以及拉入新人的巨额返利,这让更多的投资者深陷其中无法“破局”,短时间内难以发现网络金融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绝大多数金融传销是一种庞氏骗局,最终的结果是崩盘,颗粒无收。”一位业内人士说。

由于金融传销参与者缺乏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教育,其之所以持续参与其中,是因为内心的贪婪,总以为自己不会成为最后的接盘者。但事实上,各类金融传销给社会造成了数千亿元公共财产损失,参与者不仅有缺乏金融知识的普通百姓,还不乏高收入的白领阶层、公务员甚至金融从业者。据悉,网络金融传销借助网络的力量,致使受害面更广,渗透深度更深,也更加难消灭。“金融互助”等一些微传销组织者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重新建立微传销平台实施诈骗。

此外,传销团伙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性,把网络服务器架设在境外,境内安插代理人遥控指挥,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境外,增加了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和打击的难度。

“值得关注的是,大量的非法集资犯罪在使用传销模式的同时,还给自己披上了类似众筹、共享经济、返利销售等‘新经济’外衣,并采取手段规避相关政策限制。不仅一般群众难以辨别,基层执法部门在遇到这一状况的时候也往往难以甄别。”一位基层经侦人员告诉记者。

比如最新出现的“虚拟币”传销模式。通过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运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建立起“百川币”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王国,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90余万会员,会员层级多达253层,涉案金额21亿元。事实上,各种虚假的“电子货币”都是传销封闭金字塔中参与者的自娱自乐,有人不停地加入,就是拿下家的钱发上家的工资,所谓的“虚拟币”只在这些会员中流通,出了这个圈子没有任何用处。

伤及金融创新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传销允诺的高回报行为,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既扰乱了金融市场的良性秩序,也阻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传销特别是涉金融类传销的危害突显。”浙江省经侦总队市场犯罪侦查指导支队支队长周一磊认为。

“金融互助”等微传销的本质是传销,但其承诺的高收益甚至天价收益,违背了金融本质和金融发展规律。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其支点是信用,而信任是基于信息的对称。“金融互助”等微传销的运行不透明,完全被组织者把控,信息不对称。创始人和组织者往往利用投资者的贪婪、短视、从众等弱点,许以高收益,并打着无风险、高获利的口号,营造饥饿营销氛围,让投资者丧失了警惕,盲目跟风,进行大量投资,从而实现短期套利,然后抽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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