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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思路

2018-04-08 10:45:1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中国经济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传统增长模式,转变为依靠消费和产业升级拉动的新型增长模式的大背景下,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资本市场的支持,为实体经济服务。

需要资本市场支持的实体经济,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经济,也包括新的经济形式。其中,尤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四新经济”需要优先发展。而新经济的龙头企业,大多是所谓的独角兽企业。2018年3月30日,《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落地,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获得了广泛关注。除推动新经济企业上市外,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企业发展的其他几个方面同样值得业界和政策制定者思考。

除了IPO,还有并购

创新企业的普遍特点在于拥有的固定资产较少,人力资本是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因此,由于缺少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创新企业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具有较高风险承受力的投资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等也是创新企业发展初期的主要投资主体。在多样的退出方式中,IPO因其高回报的特点,是风险资本最希望获得的投资退出途径。

从创新企业上市的条件来看,《若干意见》不但对创新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作了要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对其经营情况、企业估值有所限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这极大的减少了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数量,对于大多数创新企业来说,上市并非其所能达到的最优退出路径。

从创新企业的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等方面来看,一些创新企业未必处在上市的最佳时间点。部分创新企业的创始人善于将技术或业务从0发展到1、无发展到有,但在1发展到N的阶段有可能出现缺乏经验、管理水平不匹配的状况。如果企业在管理水平、风控能力等方面都尚不稳定的情况下上市,必将承受来自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合规乃至追求短期业绩等方面的巨大压力。这对于创新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从“四新”企业的定义来看,我国目前大部分创新企业都属于模式创新与技术创新。对于模式创新的企业来说,其短板在于行业的进入成本较低。例如滴滴与美团在打车与外卖业务上的竞争,只要有充足资本的支持,技术壁垒不高的新模式容易被复制。类似企业的商业模式与盈利前景存在着不确定性,上市后可能面临较大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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