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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重拳 非法互联网资管6月底前清零

2018-04-04 09:26:31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监管出重拳 非法互联网资管6月底前清零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贾运可

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被明确定性为“非法”,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承接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4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互联网金融的验收标准、验收流程、分类处置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详细条例。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薛洪言向记者表示,新规将互联网资管业务清理和网贷平台备案挂钩,是一种穿透式监管,对网贷平台有较大的震慑力,将大大增强网贷平台进行违规业务整改的积极性。

“要做金融必须有牌照”

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将进入验收和总结阶段,验收阶段工作从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底。

通知提出,“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确有必要适当延长整改时限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整改监督及验收。

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要做金融就必须有牌照,需要经过政府的严格审核。如果没有,就说明它的信用和业务能力不够,还没有达到标准。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直以来,不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以“资产管理公司”之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公众对于到底什么样的“资产管理”是合规的难以分辨,留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互金整治办的这一规定为日常监管提供了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件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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