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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债转股协议何以难落地?只有协议量10%真正落实(2)

2018-03-29 11:42:08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再次,“一企多债”盘根错节。许多煤企的债务涉及十几家或20多家金融机构,但债转股只能由一家银行实施,这就要求一家银行把所有债权“揽”下来,收购价格和谈判的难度大。有的负债煤企的债务像迷宫一样,甚至是债中债、债套债,银行倘若陷进去,很难理清债务来龙去脉,一个企业有多家债主,银行接手债务后,会有一大批债主一窝蜂地登门索债,银行转身由债权人变为债务人,要与多家金融机构谈判,其中的蛮烟瘴雨要耗费很长时间,加大债转股的谈判成本。

还有,退出机制待完善。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目的不是长期持有煤企的股权,而是待煤企盈利情况好转时,通过退出渠道实现超额投资收益,所以退出环节是债转股项目的最关键一环,退出方式决定了资金来源、交易结构的安排等内容。从国际经验看,一般的退出渠道主要包括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股权转让、上市等。我国主要通过股权回购和股权转让等方式来实现退出。理论上讲,利用资本市场退出是最合适的渠道,因为资本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流动性创造功能。但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对企业股权转让、股票上市等也有种种限制,加之转股对象的国有属性,在退出上遇有较大障碍。

好消息是2017年煤炭企业业绩亮眼。3月23日晚,中国神华、兖州煤业(12.860, 0.07, 0.55%)、恒源煤电(8.400, 0.06, 0.72%)等煤炭企业披露了2017年年报,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

今年前两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2.8%,利润462.6亿元,同比增长19.6%。

同时清理煤企“僵尸企业”也正紧锣密鼓之中,大批“僵尸企业”将退出市场。目前,多省市已经确定了2018年煤炭去产能年度任务目标。2018年,山东省将关退煤矿10处,退出产能规模465万吨;山西省确定推进60万吨以下煤矿减量重组退出,做好2300万吨煤炭产能退出;河北省2018年将压减煤炭产能1062万吨,退出煤矿19处。

国家经济基本本和煤炭行业大环境为债转股增添了砝码,债转股不是“僵尸企业”逃废债务的防空洞,债转股救急不救穷。我们坚信,随着一大批“僵尸企业”被逐出市场,中国煤炭行业前景可观,必将增强煤企债转股的信心和定力,银行和社会资本一定会克服重重障碍,向煤企抛出债转股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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