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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酒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年份原浆商标被指滥用

2018-03-16 11:23:4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提起“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相信许多消费者并不陌生。近几年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并巧妙借势“春晚”,将“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系列品牌效应逐步提升,但同时也因商标名称疑似和白酒惯用术语“年份酒”、“原浆酒”混淆而饱受质疑。“年份原浆”究竟代表了古井贡酒自身的品质还是“文字游戏”?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注册商标引发争议, “年份原浆”多年来饱受诟病

资料显示,白酒界第一次出现“原浆”这一词语,始于剑南春 1998年一个营销概念的创新。古井贡酒随后也开发出一款“原浆酒”新品,据其宣传,该“原浆酒”最大的特色在于:在勾兑时以酒兑酒,保持了原汁原味的口感。饮后使人有种怀旧的美好联想,找回过去至纯至真的感觉。

此后,从 2008年开始,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年份原浆”商标的注册申请,期间经过驳回复审、公告、异议答辩、裁定等环节,历时 7年时间,最终获批,可谓是“一路坎坷”。对此,行业内外一片哗然,先后不断有异议提出和申请该商标的无效宣告,但最终被相关部门裁定为有效商标。

其中,在该商标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四川某国内知名酒企便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的文字“年份原浆”是酒类行业通用的描述性词汇,其本身所表达的含义以及目前白酒市场的发展状态决定了其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易被理解为“储存长时间的原浆酒”。

对此,古井贡酒在复审答辩时称, “年份原浆” (使用在第33类酒类商标等商品上)并非直接表示商品品质等特点文字。其出具的材料中也显示,相关协会认为“原浆”不是酿酒专业术语,也不是“原酒”的概念, “年份原浆”也非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中确定的基本术语及定义。

那么, “年份”酒和“原浆”酒究竟是什么概念呢?据了解,在白酒行业里, “年份”在酒类商品上仅表示“窖藏的时间”。截止目前,年份酒由于缺少相应标准,致使企业乱标注,年份酒市场仍处于各说各话的混乱局面,欺骗消费者的现象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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