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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深化改革盼政策加力(2)

2018-03-01 09:32:0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在长子县南陈乡城阳村,村委会主任张建红最近正忙着召开各种会议,收集乡亲们关于闲置宅基地拆除腾退出的58亩土地出路问题。

“拆了宅基地,我们腾退出的这58亩土地都是水浇地,多数人都觉得建大棚比较好,毕竟村里人祖辈都和土地打交道。”张建红说,闲置宅基地拆了,群众得到实惠,村容村貌也有所提升,同时集体经济还破了零,好处太多了。

在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一个300余亩的家具产业园项目已破土动工,这一产业园的主体公司在前不久买下了当地几个村组织通过宅基地复垦获得的“建设权证指标”。

“开始大家都有所怀疑,但在当初承诺的权益一一兑现后,他们的热情被调动起来了。”西湖潭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和胜介绍,目前每亩地每年分红就有8000元,30%归村集体合作社,70%归村民。

“通过土地整治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绿地,不仅能够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能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让他们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浏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浏阳市自2015年起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共完成宅基地确权28.75万宗,确权率达84.22%;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584万元;办理农村宅基地流转371宗、5.9万平方米;办理农房抵押贷款33.38亿元,惠及农户1.68万户。

深入推进仍需解决四大难题

记者在多地调研了解到,各地深入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虽然在宅基地有偿使用与有偿退出等方面成效初显,但由于法规依据、流转范围等方面存在障碍,相关探索的进一步深化与推广受到制约。

一是宅基地和农房流转范围仍然受到严格限制,宅基地退出受到较大影响。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现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后,难以对“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进行认定,但是在宅基地改革中必须对此明确界定,避免“城镇居民回流农村”的逆城镇化现象出现,这给宅基地的审批和监管带来了困难。

二是从“一户一宅”到“一户一居”仍然面临较大阻力。余江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盖房子“有天有地”的传统观念仍然有较大影响,不少村民对于宅基地有偿退出、置换、搬进高层住宅等不能接受,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导致宅基地大量闲置,农房财产性价值无法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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