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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与美国司法部对簿最高法院(3)

2018-02-28 09:43:0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法律之争

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在数据隐私权案的争论焦点是1986年的监管法律。目前,美国立法机关正在考虑修改这一法律,以立法形式赋予检察官特权,强迫科技企业交出存储在海外的数据。

CNN报道称,微软认为,美国政府现在依据的《美国存储通讯法(1986版)》(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 of 1986)已经过时,不适用于当代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及云计算服务。微软在挑战政府保密命令的诉讼时还表示,这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以及第四修正案赋予的隐私权。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立法者正在考虑修改1986年推行的《美国存储通讯法》。国会将以两党立法的形式修改法规,微软和司法部也希望能用这种方法解决纠纷。

路透社报道称,目前美国国会已经引入两党立法程序以更新现行法规,此举受到了微软及美国政府的支持。更新的法规可能会允许美国法官签发授权,当执法部门的要求与外国法律冲突时,给予科技公司反对的渠道。如果国会在最高法院判决之前通过了这项法规,该案就会失去意义。

不过,由于现在法案还没有更改,路透社报道称,如果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微软的判决,政府机关依旧能够获取海外存储的数据,不过流程会更麻烦,花费时间更长,等待时间或许长达十个月,需要遵循与其他国家的数据互助条约。

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将决定美国检察官是否有权要求高科技公司上交存储在海外的数据。而由于涉及科技公司利益、消费者隐私权与执法部门要求获取犯罪和反恐调查信息之间的冲突,该案受到了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世界多国密切关注。

微软总裁布拉德建议美国国会通过新的国际通讯隐私法来解决此类问题,否则其他高科技公司也将在过时的法律下遭遇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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