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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电子公司上亿债务逾期 两家金融租赁公司陷入(2)

2018-02-24 09:48:02  华夏时报    参与评论()人

此两项债务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由山西国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美锦能源集团以其持有国锦煤电49%股权向山西国电办理质押,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49%提供反担保,当该质押不足以向山西国电承担反担保责任的,由美锦能源集团向山西国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以上两个项目因山西国电49%比例的担保范围设置了反担保措施,因此49%与51%的担保责任,出现了清偿顺序的差异。

两项目49%比例的债务,首先应对美锦能源持有的国锦煤电49%股权进行股权质权的实现以进行债务清偿,若质权实现后不足的部分由美锦能源承担,若美锦能源依旧不能实现对应的债务偿还,剩余的部分则由山西国电承担;另51%的担保债务则完全由山西国电承担。

截至目前,山西国电表明,已于2018年2月6日履行担保责任,分别向上述三家金融机构支付人民币339.12万元、2824.19万元、1086.21万元,代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偿付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山西国电表示,将向国锦煤炭追偿,同时,对于代偿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太原分行两笔债务,将要求美锦能源集团承担担保责任。

《华夏时报》记者则发现,山西国电被子公司累及出现债务逾期事件已非首次。

截至2018年2月6日,山西国电及所属子公司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约1.37亿。

其中包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1712.50万元,以及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994万元。目前,山西国电表明,此两笔逾期债务的具体偿还安排正在与相关方继续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山西国电表示,公司累计未清偿到期债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且相关债务人均为山西国电非重要子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据记者计算,目前山西国电累计未清偿到期债务占公司2017年6月末净资产约0.56%(公司2017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以2017年6月末净资产计算)。

2月22日,记者联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信息披露负责人,截至发稿时,对方未予回应。

煤企也亏损

2018年公布逾期、违约的煤企不止山西国电一家。1月18日,川煤集团公告称,受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价下跌、新发行债券困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川煤集团资金链紧张,该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5川煤炭PP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仅能支付利息。这已经是川煤集团2016年中至今第四次爆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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