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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水有了“紧箍咒” 水资源税改倒逼行业求变(2)

2018-02-06 09:33:03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改革后,企业用水就不能太任性了,需要在每个细节上仔细研究才能减少水资源税支出。”魏文福介绍说,改革后,企业取用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相差4倍左右,企业只有把税额较低的地表水作为首选,才能减少税负。“青岛市已纳入征税范围的水资源税纳税人中,有90%的纳税人取用地下水,这就需要企业适时调整用水结构,才能降低税收负担。”

魏文福介绍说,严格用水计划,也是降低税负的诀窍。改革后,超计划用水将面临税款加倍征收:超计划10%以内的部分,按税额标准2倍征税;超计划10%至30%的部分,按税额标准2.5倍征税;超计划30%以上的部分,按税额标准3倍征税。“因此,企业应加强用水计划管理,杜绝超计划用水,避免缴纳惩罚性税费。”

据悉,为确保水资源税改革平稳有序推进,青岛市建立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地税部门联合水利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取用水情况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户底数,核实水源类型、许可水量、取水设施等信息,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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